声明人:刘桂芳、王崇海、李庆梅、齐桂香
我做了违背大法的事,说了一些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话,写了一些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