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秀华
99年7.20邪恶迫害开始之时,我向单位负责人交了部份大法书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