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英
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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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