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树强、陈肇炜
所签的“悔过书”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