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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海霞 二零零二年,邪恶从我家非法搜去了大法书和一些资料,问我来源,我承认了是丈夫从外带来的,造成了我们一家流离失所两年多。去年我和丈夫被非法抓时,家人花了三千块钱把我保出,还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当时邪恶要我在丈夫的“拘留书”上签字,我配合了邪恶。同年八月,在邪恶“回访书”上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自己所有配合邪恶的签字,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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