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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芳 2006年9月30日,派出所所长等恶人突然非法闯進我家抄家,非法抄走了一些大法真相资料,强行给我拍了照,然后强行把我抬上警车押送到镇派出所。非法审讯我几个小时,最后又给我拍了照,并威逼我在它们的材料上签字和按手印,才放我回家。在此,郑重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签字以及按的手印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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