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凤香
以前在监狱,由于怕心,而被邪恶操纵写了、说了、做了不应该做的事。今后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