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建平
自2003年5月22日,被非法判刑4年,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。声明:我在看守所、监狱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