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俊英
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深,在高压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声明通通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与旧势力彻底决裂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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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