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洪娟
我现在在劳教所,写了“五书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我知道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,声明: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今后我一定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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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