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仪兰
孩子入邪党时要证明,单位说我“不炼法轮功”,我没去否认,今天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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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