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路俊华
因为受邪恶迫害,走了一段弯路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跟着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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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