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七妮
我以前对大法和师父所做、所说的不利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多学法,讲清真相,救度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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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