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彦同、高彦金
以前被抓时,被迫违心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论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