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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海明 二零零零年二月,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半。二零零三年九月,我又被非法判刑三年。在以上的两段时间内,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,我违心的写了对大法不敬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,我要多学法、学好法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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