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玉香
1999年7月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以后,派出所片警拿着一张纸逼我签字,我签了字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所有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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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