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英丽
我曾在教养院被非法劳教,在高压下,我向邪恶妥协,写过“悔过书”,做了一个修炼人绝对不应该做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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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