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学洪
我曾被迫写过的保证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1/217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