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慧
我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下午被恶警强行绑架,到第四天后我妥协了,顺从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法的一切作废。今后我一定按着大法的要求加紧学法,坚修大法到底,返回美好的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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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