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桂珍
由于学法不深,法理不清,没有在法中认识法,被邪恶钻了空子,将我送到精神病院迫害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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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