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华娟
我以前学法不精進,在邪恶的迫害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我知道错了。现在声明:以前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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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