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玲、刘秀英
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我写了“不参加法轮功的任何活动”的保证,现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