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淑勤
1999年7.20后,我受到村委监视,有人让我在一张纸上签个名,我看也没看写的什么就拿笔签了。严正声明:签名作废。紧跟师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