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谷晓玲
对以前所写的“悔过书”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大法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弥补过错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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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