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玉春
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