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红丽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不利不敬的言论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随师父修炼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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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