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范华
我以前学法不精進,在恶党的迫害下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现特此声明完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