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计华、孔兰雪、李艳平
我们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