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金志
对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,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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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