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长忠
10月10日,我们当地政府的官员由我村书记带领到处给大法弟子洗脑。由于我没在家,我妻子代我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妻子代我签的字无效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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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