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婉岚
在邪恶严酷迫害下,我在监狱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我为自己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万分痛心。今后我要加倍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同时为自己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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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