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惠云、何迎初
99年,邪党迫害法轮功时,要我交书,我交了两本大法书和师尊的照片。我做了大坏事,对不起师尊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好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实际行动回到大法中来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