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辛殿芳
七二零后,我被送到洗脑班,被迫写了“三书”,还毁了大法书。这是对师父、对大法的犯罪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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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