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少民
我在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六年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,在高压迫害下,一切违背大法、不敬师父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正法進程,努力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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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