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兰平
在邪恶迫害下,曾在邪恶诽谤大法、诽谤师父的材料上签了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