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黃晋香
九九年七月被邪恶迫害吋,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的心始终如一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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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