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金
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居委会替我写过“不修炼”保证,并代我签了字,全部作废。我将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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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