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淑华、单淑芳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