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连春
在九九年七二零恶党的高压迫害下,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