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素芳
以前有人问“炼没炼法轮功”时,我说“没炼”的话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