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小毛、潘小粉
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