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永秀
以前邪恶代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以及签的名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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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