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云 我从九四年十一月开始炼法轮功。九九年7.20以后,我被单位通知参加退休人员大会,我第一次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九九年八、九月,在地区“政法委”办的洗脑班上,我第二次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。2000年元旦,我去北京上访,被非法抓捕,坐牢一个半月。2000年4月份被开除党籍。后来单位领导又找我,要我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就给我恢复党籍,被我拒绝。后来,单位领导派一名“保安”来家非法监视我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