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太平 我是九六年学炼法轮功的。九九年大法遭到迫害后,我多次遭到非法关押。二零零三年,因讲真相再次遭到非法绑架,被非法判刑三年。监狱的邪恶警察酷刑迫害我,逼迫我写了所谓的“三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写的所谓的“三书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