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苗振兴 九九年7.20恶党开始迫害大法后,恶警让我写“不上北京、不再炼功、不再活动的保证书”。由于我怕心重,做了对不起老师,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