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淑玲
我在邪恶的强迫下参加过数次洗脑班。邪恶的“公安”和本单位“保卫科”找我谈话时,我说了些不该说的话,写了些不该写的。对不起师尊及大法。声明:我在邪恶的迫害下的所说、所写作废。紧跟尊师走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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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6/1432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