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秀香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,在邪恶逼迫下在它们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真是愧对师尊。在此,借明慧一角郑重声明:我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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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6/1432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