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阔
我在学校讲真相时,被举报了,被非法关進了看守所。第十天时,在预审的引诱下,我违心的写下了“悔过书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说过的、写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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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6/1432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