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美芳
在丈夫的严重干扰下,说了、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和事。严正声明: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只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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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6/1432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