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玉英
本人在邪党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师尊所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法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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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6/143271.html